圖形
  政府憑證管理中心,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在推動電子化政府各項創新服務和線上申辦作業時,簽發給政府各機關(構)、單位憑證用戶所使用的憑證IC卡,並視申請需求,簽發伺服器應用軟體憑證。
公告101年2月至101年4月GCA所簽發憑證屆期重新申請通知。
研考會電子化政府基礎建設客服中心聯絡資訊將進行調整異動,自100年12月30日(五)18:00起,原客服中心聯絡資訊02-7738-8066、02-2627-4150即不再提供客戶服務,新客服中心電話為02-2192-7111;傳真號碼為02-2192-7186,謝謝。
憑證發放原則公告:
1.各機關(單位)申請IC卡類憑證時,請務必於憑證申請書註明憑證用途,以利複審作業進行;若未註明憑證用途者,憑證管理中心將以退件方式處理。
2.單一憑證應用限核發一張憑證IC卡,不提供備卡使用,若有多張需求,請於申請書或公文上註明原因。
3.機關(單位)於提出憑證IC卡前,應先行檢視單位內是否已持有機關(單位)憑證並優先勻用(機關如不知單位持有憑證情形,可洽客服中心查詢),如因新興業務且需頻繁使用,再行提出憑證申請,各機關(單位)應依實際需求提出申請。
公告100年11月至101年1月GCA所簽發憑證屆期重新申請通知。
公告100年8月至100年10月GCA所簽發憑證屆期重新申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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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最新憑證屆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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